欧盟政策

欧盟的葡萄与葡萄酒市场近几年以来的情况如下:欧盟内葡萄酒生产量降低,欧盟内葡萄酒消费降低,向第三国的出口增加,葡萄酒出口量大大超过进口量。

具体结果是储存量的降低,这引起葡萄酒价格增加,特别是近两年期间内。已经达到了市场的一定平衡,同时市场上的某些措施例如针对食用酒精和使用浓缩葡萄汁的补贴措施已逐步淘汰。

九十年代中期共同农业政策中的一大部分被修改且被简化了。在1999年进行了重大修订。

最新一轮革新于 2006宣布并在2008年批准了法律文件。

葡萄与葡萄酒市场的共同组织CMO政策于2008年采取并列入理事会条例20071022日第(EC1234/2007号,关于建立农产品市场的共同组织以及关于一些农产品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为单一CMO规则),该政策的目标是增强欧盟内葡萄酒酿造商的竞争力。

针对葡萄酒质量的新政策从200981日起生效,该政策涉及到原产地保护名称DOP),地理标志保护(IGP)和传统名称(MT)。至于原产地保护名称DOP/地理标志保护(IGP),新规则与世界贸易组织的识产权协定(TRIPS),农业产品和饮食产品的原产地保护名称DOP/地理标志保护(IGP)制度完全相符。此政策的修订对欧盟规范的协调及葡萄与葡萄酒产品适应市场需求是必要的。

葡萄与葡萄酒行业的特点是产品的一大部分都受原产地保护名称DOP)或地理标志保护(IGP),同时葡萄酒的酒质和声誉经常与产区密切相关,特别是在葡萄酒生产国。新政策应该增强受原产地保护名称DOP)或地理标志保护(IGP)葡萄酒的品牌强化,同时应该抵御这些葡萄酒品牌在欧洲和第三国的假冒。

根据可获得的最新有关贸易交易信息,从2007年以来向第三国的出口量大幅增长,目前达到2.200万公担81亿欧元按公担的平均出口价值更大)。2012的头几个月里较2011年的同期有了略微增加。虽然令人钦佩地进入了新市场,由于第三国所生产葡萄酒的竞争,在其他国家(甚至包括某些欧盟国家)的市场占有率仍然降低。

http://ec.europa.eu/agriculture/markets/wine/index_en.htm